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援外检验业务

1、业务背景: 根据商务部 、海关总署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2016年第89号《关于调整对外援助物资检验和验放管理的公告》、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《关于援外成套项目和技术援助项目社会化商检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》(商合促制度函[2017] 74号)等相关通知文件,中检集团与商务部签订合作协议,从2017年1月1日开始作为第三方社会化检验机构参与援外物资的装船前检验工作。援外物资检验的基本原则是“产地检验、口岸核验、批批检验、合格放行”,援外物资检验主要是分了产地检验和口岸核验两大部分。


2、业务范围:
援外业务主要分为两大板块,一个是商务部下属的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,主要负责如学校、体育馆、桥梁建设等大型项目工程的援助;另一个是商务部下属的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,主要负责人道主义紧急救援、联合国援助等紧急援助任务。


3、需要提供的资料:
(1)援外物资检验申请单(必须提供)
(2)形式发票,装箱单(必须提供)
(3)商务部披件(必须提供)
(4)验收合格报告和质量承诺书(适用情况下)
(5) 产品测试报告或厂检报告(适用情况下)
(6)援外物资一览表(必须提供)
(7) QMS证书/质量认证标志/安全认证标识/国家许可文件等(选择提供)

 

4、业务流程:

援外检验流程图

 

5、收费标准:
援外检验业务收费由集团检验公司援外项目中心统一收取
以上费用不包括以下费用:
实验室的产品测试费用;

 

 

 

 

联系我们

联系人:李晓勋,谢尚均
电话:020-38872844, 020-38290257
手机:13922296626, 13570911304
邮件:lixiaoxun@ccicgd.com, xieshangjun@ccicgd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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